1.波長準確度的檢驗:
分光光度計在使用過程中,由于機械振動、溫度變化、燈絲變形、燈座松動或更換燈泡等原因,經常會出現刻度盤上的讀數與實際通過溶液的波長不符合的現象,
因而導致儀器靈明度降低,影響測定結果的精度,需要進行檢驗。
檢驗波長準確度最簡單的方法是用干涉濾光片或鐠釹濾光片測量儀器的吸收峰值, 如果測出的值與濾光片標準值之差超出規程規定, 則需要進行波長調節。
2.透射比正確度的檢驗:
用透射比標準值分別為10 %、20 %、30 %左右的光譜中性濾光片,可見光區分別在440、546、635nm波長處,以空氣為參比,分別測量各濾光片的透射比,紫外光區用重鉻酸鉀溶液分別在235、257、313、350nm波長處,以高氯酸溶液為參比,測量其透射比。
3.穩定度的檢驗:
在零點不受光的條件下,用零點調節器將儀器調至零點,觀察3分鐘讀取透射比的變化,即為零點穩定性。在儀器測量范圍兩端向中間靠10nm處,調節零點后,蓋上樣品室蓋(打開光門),使光電管受光,調節透射比為95%(數顯儀器調至100%)察3分鐘讀取透射比的變化,為光電流穩定性。
4.光的檢驗:
可見分光計棱鏡式儀器在420nm處,光柵式儀器在360nm處,紫外分光計在220nm處分別用符合規定的截止濾光片,以空氣為參比,測量其透射比值,即為儀器在相應波長下的雜散輻射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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